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鎮暴警察一夜強勢驅離,街頭回到解嚴前的攻防戰場景。面對執政者用武力來解決自己製造出來的零和僵局,數所高校學生會串聯發起全台大罷課。學生的球發出去了,我和全國教師一樣,心急如焚,要怎麼接球?
首先,我不能苟同教育部千篇一律的說詞:「學生最重要的還是學習,罷課會傷害學生受教權。」先說官員自己才更該要「學習」(不然怎麼闖出服貿這種反民主的大禍),而學生從「實踐中」往往獲得更好的學習,不然我們法律系老師把學生帶到法庭,所為何來?至於「受教權」說法,則是令人大開眼界。試問:全國中學有多少體育課是被剝奪挪去學科考,怎麼教育部從來都沒有拿出什麼對策來維護他們的「受教權」呢?更遑論和服貿協議一樣是黑箱作業的竄改歷史課綱,教育部還強迫全國師生去接受特定統治者的觀點。到底是誰在踐踏受教權?

民主程序作為核心

但是,罷課是否影響(想要上課的)個別學生的受教權,的確要認真思辨。官方回應講得白話些,就是修課有一百名學生的話,就算只有一個反對,也不准罷課來影響一人的受教權。對照看看,罷工有完全相同的問題,假使這種說法成立,幾萬名員工的大企業只要有一個員工反對,就不可能發動罷工,那麼,全世界都不會有合法的罷工,工人也不可能有「罷工權」。本來,罷工就是個別弱勢勞工為了對抗優勢僱主,所以才聯合起來增加談判籌碼,是為了落實而非剝奪工作權,儘管某些人因此一時不能上工,但他們終究也會受惠於罷工者所爭取到的較佳勞動條件。 
由此可知,不能僅以個別工作權的說詞,來概括否定其他人聯合起來的罷工權(以及經由罷工而維護的工作權)。重點在於,罷工經過什麼樣的「民主程序」?這正是整個工會制度的運作核心。 

善用學術自由因應

回到學校。高校學生已經是法律上的「大人」了,《刑法》上也有完全的責任能力。學生是課堂的主體,教師也是為學生而授課。高校學生若要響應學生會聯合的自主罷課,認為這才是面對憲政危機最好的教育方式,教師沒有阻止甚或制裁(例如記曠課)的正當理由。但在學生對罷課意見分歧時,教師負有協助其透過實質民主程序(不是只有表決,更包含意見討論)的積極義務,對於決定結果則有尊重義務。重要的是,師生若有共同決定,校方就無干涉立場。大學校長應該堅定聲明對學術自由的尊重立場,而非越俎代庖去評價學生佔領是否構成《刑法》犯罪;連總統記者會都避談的違法問題,校長有比較專業嗎?
簡言之,罷課不等於剝奪受教權。教師面對學生罷課決定,可善用學術自由來形成另一種教學平台,例如講堂課可事先錄影或事後補課、討論課可走出教室或探討學生迫切關心的議題。
最後我不得不說,罷課不是災難,畢竟還「有課可罷」。透露兩岸未來走向的服貿,為何讓年輕人焦慮至此?看看法國作家都德的《最後一課》吧!因為青年學生不希望有一天,老師絕望地走到黑板上寫幾個大字:「台灣萬歲!」然後,哽咽地說:「課……完了,你們走吧!」 

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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